借款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纠纷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借贷双方对簿公堂了,诉讼费谁来出呢?答案也很简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不过如果对方起诉你的话,对方作为原告,要先垫付诉讼费。说白了,就是这钱,又对方先垫付,如果和你打官司,你输了,这钱就得你还给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般情况下是由自己承担的。但是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因此,合同双方在拟定合同时,可将律师费列为违约赔偿内容中,甚至可以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承担标准也详细列明。
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其他如“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均属约定不明确,可能不会得到关于律师费的支持,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
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
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在拟定这样的违约条款时,须特别注意必须明确写明“律师费”,其他如“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均属约定不明确,可能不会得到关于律师费的支持,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证据。
但是支持的具体数量会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通常法院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用,而并非全部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
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借款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纠纷的诉讼费由
- 我想问初中生在学校犯错误,被停课合理
- 你好,犯罪人脑梗能够监外执行吗?
-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 请问一下,补15年医保要多少钱
- 缺陷责任期一般多久,法律上的标准是什
- 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方式哪些,有什么规
- 我已经成功注册了兼职侠,但中途我取消
- 货车超载怎么扣分,法律有哪些规定
- 没有批文征地合法吗
- 你好律师,不批捕律师意见书有用吗
- 我已经报案了x诈骗,怎样查询进度
- 你好请问,劳务费税费是多少
- 员工不支付宿舍水电费从工资中扣除是违
- 请问连续旷工能辞退员工多少天,事假能
- 村里的耕地被遗弃了20多年,现在把荒地
- 我买房是全额付款的,将来会有争议吗?
- 消费者希望看到质量检验报告,商家能否
- 由于怀孕,能不能退还押金?
- 故意拖欠工资1000多元咋办
- 修理高铁震坏我的房子!波漓震乱的墙体
- 借钱给别人9万块钱两年了不还可以起诉吗
- 员工应该如何利用公司的资源来获取利润
- 老年人在操场被打篮球的人用篮球撞了断
- 8岁儿童抚养权变更?
- 一月底工资2800,多少钱啊
- 投诉科目二考场需要打哪些电话?
- 两个孩子相撞,一个受伤!谁负责?
- 对方欠7000元2年了不还怎么办最有效
- 房屋出售后就没有过户。原主因欠钱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