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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男方没钱给我打借条有用吗?

admin 三门律师 2024年03月11日
法律分析:夫妻之间书写的借条一般是有效的。法律对于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存在明确规定,即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离婚时借款的一方可按照协议给予另一方实际借款数额的一半。
因此此种借贷关系也属于有效的借贷关系,应该在离婚的时候进行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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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婚内借条离婚后不一定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用于借方的个人事务,那么夫妻之间就形成了有效地债权债务关系,该借条有效。
2.如果仅有一张借条但并未实际发生借款事实,那么借款行为就不属实,则借条无效。
3.如果夫妻一方写了借条并且取得借条确定的款项,但是该笔款项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借条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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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管借出去的钱打没打借条(这只是债务能不能要回来的问题,不影响本质),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出去的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婚前无特殊约定,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都应该平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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