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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没有告知消费者有优惠活动,应该如何处理损失

admin 三门律师 2024年03月23日
法律分析:协商不成,立即到消协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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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商家的原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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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维权: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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